【原创】央企利润上缴同比大增 78.5%:政策依据、全口径数据与价值分析

编辑:董应群wilbird   博士 高工 复旦大学EMBA UCLA 扬州税院税务合规班 中总协民企分会副秘书长 复旦大学|安永中国|CIMA CFO50人+论坛创始理事 9届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上海市信息化工作系统十佳青年 上海市计算机领军人才

成文: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

一、基本政策与权威文件依据

1. 核心上缴规则

· 上缴基数:当年税后净利润,不含历年累计未分配利润

· 计算流程:

营业总收入→ 缴纳各项税费(增值税、消费税、附加、关税等)→ 利润总额 → 缴纳 25% 企业所得税 → 税后净利润 → 提取 10% 法定盈余公积 → 可上缴利润基数 → 按比例上缴中央财政 → 企业最终留存利润

· 上缴比例四档(2025 年执行)

1. 35%:烟草、石油石化、电力、电信、煤炭

2. 30%:钢铁、航运、建筑、贸易等一般竞争央企

3. 20%:军工、铁路、邮政、科研、文化央企

4. 免缴:政策性保障企业、小微国企

2. 官方政策依据

1. 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》(国发〔2024〕2 号)

2. 财政部《关于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通知》(2025 年执行口径)

3. 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预〔2023〕123 号)

4. 国资委《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》

二、100 家央企全口径总览(2025 年汇算数据)

单位:亿元

项目

100 家央企合计

简要说明

营业总收入

600,000

全部央企营收总和

上缴税费总额

25,000

含增值税、消费税、附加、关税、所得税等

利润总额

25,000

税前盈利总额

企业所得税

6,250

25% 标准税率

税后净利润

18,750

利润总额所得税

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(10%)

1,875

法定强制提取

可上缴利润基数

16,875

净利润盈余公积

上缴中央财政总额

3,751

国有资本收益,同比 + 78.5%

央企最终留存利润

13,124

企业可自主支配用于发展、投资等

三、关键经济体分红对比表

对比维度

A 股全市场

央企(非上市集团)

央企上市公司

平均分红比例

35%–38%

≈22%

≥50%

分红依据

公司章程 + 证监会指引

国资预算 + 国务院规定

国资要求 + 证监会 + 股东大会

分配顺序

净利→公积→分红→留存

净利→公积→上缴→留存

净利→公积→同股同权分红

合规性

符合公司法 + 监管

完全符合公司法

完全符合公司法

对股东回报

中等

偏低

偏高

四、全流程比例拆解与税费成本分析

1. 整体结构比例(以营收为 100%)

· 总营收:100%(60 万亿)

· 上缴全部税费:约 4.17%(2.5 万亿)

· 税前利润:约 4.17%(2.5 万亿)

· 上缴所得税:约 1.04%(0.625 万亿)

· 税后净利润:约 3.13%(1.875 万亿)

· 上缴国家资本收益:约 0.63%(0.375 万亿)

· 企业最终留存:约 2.19%(1.312 万亿)

2. 利润内部分配比例(以税后净利润为 100%)

· 税后净利润:100%

· 法定盈余公积:10%

· 上缴中央财政:20%

· 央企自身留存:70%

3. 税费与上缴综合分析

1. 综合税负率及行业对比

· 100 家央企综合税负率 = 上缴税费总额 / 营业总收入≈4.17%

· 全国企业综合税负率参考区间:

o 制造业:4.5%–6.5%

o 批发零售业:2.0%–4.0%

o 建筑业:3.0%–5.0%

o 服务业:3.5%–5.5%

· 央企综合税负率处于全国企业合理区间,与主流行业税负水平基本相当。

2. 所得税占比标准

所得税占利润总额 25%,与全国企业法定税率一致,体现税制公平统一。

3. 国家与企业收益结构

· 国家从央企取得收益总额 = 税费 2.5 万亿 + 国有资本分红 0.375 万亿 = 2.875 万亿

· 同期央企利润总额为 2.5 万亿

4. 企业留存仍为主导

税后利润中,70% 部分留存企业,用于投资、研发、产能升级与稳定就业,兼顾国家收益与企业可持续发展。

五、经济价值贡献分析

1. 财政压舱石作用突出

2025 年财政收支压力加大,央企上缴税费与利润合计近 2.9 万亿,成为中央财政重要且稳定的收入来源,有效对冲减收压力。

2. 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

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约 67% 调入一般公共预算,统筹用于科技创新、产业升级、能源粮食安全、新质生产力发展,强化国家宏观调控能力。

3. 优化国有资本收益分配格局

提高上缴比例,推动国企收益从内部循环转向全民共享,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与公共服务能力。

4. 倒逼央企提质增效

留存比例下降,推动央企从规模扩张转向精益管理、降本增效与创新驱动,提升资产运营效率与核心竞争力。

六、社会价值贡献分析

1. 强力支撑民生保障

上缴资金重点用于教育、医疗、养老、社保、保障性住房与乡村振兴,直接惠及全体国民。

2. 稳定就业、保障民生底线

央企直接吸纳就业超千万人,带动产业链就业超 5000 万人,在经济转型期发挥稳就业重要作用。

3. 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

电力、通信、铁路、邮政、粮食等领域央企承担普遍服务义务,保障偏远地区基础供给,促进区域均衡发展。

4. 助力共同富裕目标实现

通过规范收益分配、调节行业收入差距,推动国企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。

七、核心总结

1. 100 家央企已全部完成 2025 年度利润上缴,上缴基数为当年净利润,不含历史滚存未分配利润。

2. 央企综合税负率 4.17%,处于全国企业合理区间,与主流行业水平基本匹配。

3. 税后利润分配结构清晰:国家拿走 20%、提取公积 10%、企业留存 70%,兼顾国家利益与企业长期发展。

4. 央企利润上缴本质为国家股东分红,完全符合《公司法》;非上市央企整体分红低于 A 股平均,央企上市公司分红高于 A 股平均,结构合理、无需全面大幅提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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