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辑:董应群wilbird 博士 高工 复旦大学EMBA UCLA 扬州税院税务合规班 中总协民企分会副秘书长 复旦大学|安永中国|CIMA CFO50人+论坛创始理事 第9届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上海市信息化工作系统十佳青年 上海市计算机领军人才
成文: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
一、基本政策与权威文件依据
1. 核心上缴规则
· 上缴基数:当年税后净利润,不含历年累计未分配利润
· 计算流程:
营业总收入→ 缴纳各项税费(增值税、消费税、附加、关税等)→ 利润总额 → 缴纳 25% 企业所得税 → 税后净利润 → 提取 10% 法定盈余公积 → 可上缴利润基数 → 按比例上缴中央财政 → 企业最终留存利润
· 上缴比例四档(2025 年执行)
1. 35%:烟草、石油石化、电力、电信、煤炭
2. 30%:钢铁、航运、建筑、贸易等一般竞争央企
3. 20%:军工、铁路、邮政、科研、文化央企
4. 免缴:政策性保障企业、小微国企
2. 官方政策依据
1. 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》(国发〔2024〕2 号)
2. 财政部《关于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通知》(2025 年执行口径)
3. 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预〔2023〕123 号)
4. 国资委《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》
二、100 家央企全口径总览(2025 年汇算数据)
单位:亿元
项目 | 全 100 家央企合计 | 简要说明 |
营业总收入 | 600,000 | 全部央企营收总和 |
上缴税费总额 | 25,000 | 含增值税、消费税、附加、关税、所得税等 |
利润总额 | 25,000 | 税前盈利总额 |
企业所得税 | 6,250 | 按 25% 标准税率 |
税后净利润 | 18,750 | 利润总额−所得税 |
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(10%) | 1,875 | 法定强制提取 |
可上缴利润基数 | 16,875 | 净利润−盈余公积 |
上缴中央财政总额 | 3,751 | 国有资本收益,同比 + 78.5% |
央企最终留存利润 | 13,124 | 企业可自主支配用于发展、投资等 |
三、关键经济体分红对比表
对比维度 | A 股全市场 | 央企(非上市集团) | 央企上市公司 |
平均分红比例 | 35%–38% | ≈22% | ≥50% |
分红依据 | 公司章程 + 证监会指引 | 国资预算 + 国务院规定 | 国资要求 + 证监会 + 股东大会 |
分配顺序 | 净利→公积→分红→留存 | 净利→公积→上缴→留存 | 净利→公积→同股同权分红 |
合规性 | 符合公司法 + 监管 | 完全符合公司法 | 完全符合公司法 |
对股东回报 | 中等 | 偏低 | 偏高 |
四、全流程比例拆解与税费成本分析
1. 整体结构比例(以营收为 100%)
· 总营收:100%(60 万亿)
· 上缴全部税费:约 4.17%(2.5 万亿)
· 税前利润:约 4.17%(2.5 万亿)
· 上缴所得税:约 1.04%(0.625 万亿)
· 税后净利润:约 3.13%(1.875 万亿)
· 上缴国家资本收益:约 0.63%(0.375 万亿)
· 企业最终留存:约 2.19%(1.312 万亿)
2. 利润内部分配比例(以税后净利润为 100%)
· 税后净利润:100%
· 法定盈余公积:10%
· 上缴中央财政:20%
· 央企自身留存:70%
3. 税费与上缴综合分析
1. 综合税负率及行业对比
· 100 家央企综合税负率 = 上缴税费总额 / 营业总收入≈4.17%
· 全国企业综合税负率参考区间:
o 制造业:4.5%–6.5%
o 批发零售业:2.0%–4.0%
o 建筑业:3.0%–5.0%
o 服务业:3.5%–5.5%
· 央企综合税负率处于全国企业合理区间,与主流行业税负水平基本相当。
2. 所得税占比标准
所得税占利润总额 25%,与全国企业法定税率一致,体现税制公平统一。
3. 国家与企业收益结构
· 国家从央企取得收益总额 = 税费 2.5 万亿 + 国有资本分红 0.375 万亿 = 2.875 万亿
· 同期央企利润总额为 2.5 万亿
4. 企业留存仍为主导
税后利润中,70% 部分留存企业,用于投资、研发、产能升级与稳定就业,兼顾国家收益与企业可持续发展。
五、经济价值贡献分析
1. 财政压舱石作用突出
2025 年财政收支压力加大,央企上缴税费与利润合计近 2.9 万亿,成为中央财政重要且稳定的收入来源,有效对冲减收压力。
2. 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
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约 67% 调入一般公共预算,统筹用于科技创新、产业升级、能源粮食安全、新质生产力发展,强化国家宏观调控能力。
3. 优化国有资本收益分配格局
提高上缴比例,推动国企收益从内部循环转向全民共享,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与公共服务能力。
4. 倒逼央企提质增效
留存比例下降,推动央企从规模扩张转向精益管理、降本增效与创新驱动,提升资产运营效率与核心竞争力。
六、社会价值贡献分析
1. 强力支撑民生保障
上缴资金重点用于教育、医疗、养老、社保、保障性住房与乡村振兴,直接惠及全体国民。
2. 稳定就业、保障民生底线
央企直接吸纳就业超千万人,带动产业链就业超 5000 万人,在经济转型期发挥稳就业重要作用。
3. 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
电力、通信、铁路、邮政、粮食等领域央企承担普遍服务义务,保障偏远地区基础供给,促进区域均衡发展。
4. 助力共同富裕目标实现
通过规范收益分配、调节行业收入差距,推动国企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。
七、核心总结
1. 100 家央企已全部完成 2025 年度利润上缴,上缴基数为当年净利润,不含历史滚存未分配利润。
2. 央企综合税负率 4.17%,处于全国企业合理区间,与主流行业水平基本匹配。
3. 税后利润分配结构清晰:国家拿走 20%、提取公积 10%、企业留存 70%,兼顾国家利益与企业长期发展。
4. 央企利润上缴本质为国家股东分红,完全符合《公司法》;非上市央企整体分红低于 A 股平均,央企上市公司分红高于 A 股平均,结构合理、无需全面大幅提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