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全资子公司汇川新能源汽车技术(深圳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深圳新能源”)近期对涉税业务开展了自查。
经自查,深圳新能源需补缴税款 110,505,454.23 元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深圳新能源已将上述税款全部缴纳完毕。本次补缴税款不涉及滞纳金,不涉及行政处罚。
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——会计政策、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》相关规定,上述补缴税款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,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。上述补缴的税款将计入公司 2026 年当期损益,对公司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具体影响,最终以 202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。